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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车出售流程_北京二手车买卖经历详情

tamoadmin 2024-07-03 人已围观

简介1.想在北京买一辆二手车,过户上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么2.我想在北京买一辆二手车,怎么办理,一天能办完吗?3.求北京二手车过户细节(关于机动车等级证书)○1签署一份“二手车检测委托书”(可由二手车评估师携带合同在当天买二手车时见面签订);○2由二手车评估中心专业评估师一同协助客户到北京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或个人联系的二手车)选购车辆;○3被选二手车辆一经确立(初步把关合格的二手车),由二手车评估中心专业

1.想在北京买一辆二手车,过户上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么

2.我想在北京买一辆二手车,怎么办理,一天能办完吗?

3.求北京二手车过户细节(关于机动车等级证书)

北京二手车出售流程_北京二手车买卖经历详情

○1签署一份“二手车检测委托书”(可由二手车评估师携带合同在当天买二手车时见面签订);

○2由二手车评估中心专业评估师一同协助客户到北京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或个人联系的二手车)选购车辆;

○3被选二手车辆一经确立(初步把关合格的二手车),由二手车评估中心专业评估师协同商户、客户将二手车开到二手车评估中心进行仪器检测;

○4检测完毕客户需到二手车评估鉴定中心财务部、二手车测后服务部办理交款、登记、存档;

○5签署二手车测后合同;

○6二手车过户等事宜。

北京晶实诚信二手车检测中心

想在北京买一辆二手车,过户上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么

买卖二手车流程及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1.寻找合适的二手车

在购买二手车前,首先需要确定你需要的车型和购车的预算范围。你可以通过线上二手车交易平台、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展等途径寻找合适的二手车。

2.查看车辆信息

在找到心仪的二手车后,一定要仔细查看车辆的详细信息。包括车辆的品牌、型号、里程数、年份、车况等因素。你可以使用查二手车/车况的app像车/300之类的,了解到二手车的实际行驶公里数以及二手车的维保记录和出险记录。可以有效降低买到“事故车”的风险哦。

3.进行车辆检查

在购买二手车前,最好带上一个懂车的朋友或者找像车/300这类的车辆/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检查。重点检查二手车的机械状况、底盘是否有损坏、车身是否有修复痕迹等,以确保车辆的完好无损。

4.试驾二手车

试驾二手车是二手车交易中的关键一环,能让你最直接的感受车辆的操控性能、刹车性能以及舒适性等。在试驾二手车过程中,重点关注二手车是否有异常噪音、漏油等问题,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买到有问题的车辆哦。

5.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

如果决定购买二手车,需要与二手车卖家签订正式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合同中应包含二手车买卖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二手车/车况、车辆/价格、付款方式等重要内容,将重要的信息都写进二手车买卖合同,可以让你在后期车辆出现问题时更快得到解决哦。

6. 购买二手车后,需要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车辆过户手续包括车辆所有权转移、车辆登记证书变更等。需要二手车买卖的双方到当地车辆管理所或者交警大队办理车辆过户的相关手续哦。

7. 注意事项:在买卖二手车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要保留好二手车交易的凭证和相关文件,以备日后维权使用。

- 注意防范二手车交易中的行为,避免购买假冒伪劣车辆。

- 如果购买的二手车需要贷款,要注意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并仔细阅读贷款合同的条款。

- 在买二手车之前,可以使用车辆估值类app像车/300,来了解二手车的市场/行情价,这样更容易买到性价比/高的二手车哦。

我想在北京买一辆二手车,怎么办理,一天能办完吗?

一般的公司都可以带过户(一般收一定的费用)

如果自己过户,流程如下:

原车主(卖方)准备的材料:

1.卖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与复印件

3.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车辆行驶证原件与复印件

5.其他的一些完税证明,环保标志等

新车主(买方)准备材料:

1.买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外地身份证需要暂住证明)

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自己百度下载)

3.北京市由于限购政策,如果新车主在北京上牌,还需要提供购车指标,也就是“北京市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其他材料:

1.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现场领取填写

2.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现场过户流程

准备好上述手续后,您就可以前往过户大厅办理过户手续了,北京虽然有很多地方可以办理过户、外迁手续,不过相对而言,北京花乡旧车交易市场最为方便,尤其是外迁车辆手续。

用户提交手续完毕,领取到回执单后,应在3个工作日后携带回执单原件和车辆号牌到40-42号窗口提取档案,提取档案时需上交回执单原件,回执单上有工作人员签字,提取档案需上交车辆号牌。

当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此时车主可以拿到车辆管理部门发的临时号牌,然后凭档案去当地的车管所办理车辆转入手续。

至此,过户流程就基本办理完了,其实这些手续和流程并不复杂,按照步骤一步一步来即可。

最后,以下车型是不能办理过户的。

1.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求北京二手车过户细节(关于机动车等级证书)

~如果车子本身就是在北京手续的话,那就快了。过户不需要太久。而且没过户之前

车子也都是全国可以开(只要有手续就行)

回答者:saa网友

1级2011-06-07

11:12:11举报找代理公司

很快的一天之内绝对可以办完

的花点小钱

回答者:saa网友

1级2011-06-07

16:34:21举报在北京2收车交易市场,在哪办一切手续一天下来,在北京落户也用不了多少钱,道心别被人给黑了,

回答者:saa网友

1级2011-06-08

02:39:50举报如果您想买北京二手车,建议周一到周五,因为过户只在工作日处理而且必须在交易市场里面!

如果买卖双方证件齐全,一天就可以办完!如果您有什么需要和咨询

,请登陆

我卖我车网北京个人二手车信息网!

回答者:saa网友

1级2011-06-08

08:52:05举报看你办过户的时间段了,手续其实很简单,但是要在过户大厅排队阿,一排就是几个小时阿,所以如果找个人少的时候过户一天足以,人多的时候就没戏了。所以,早上一看门的时候就赶紧去!!!!

你可以去第一车网看看,有办过户的相关信息

回答者:saa网友

1级2011-06-08

11:39:23举报你要去北京提档,然后过户在过保险,过户一天肯定没问题

就不知道承德离北京远不远

过户你本人肯定是要去的

回答者:saa网友

1级2011-06-09

03:12:18举报先办理过户再转籍,可以找晶实诚信二手车检测中心代办。

机动车转移登记

一、申请转移登记的情形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二、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四)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机动车行驶证;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七)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八)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九)属于使(领)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领)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十)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十一)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三、机动车转入

机动车转入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注册登记规定的地点查验车辆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四)机动车来历证明;

(五)机动车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

(八)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九)机动车档案。

四、不予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五)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七)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八)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九)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十)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五、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地点

(一)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京A号牌摩托车,机动车转移后使用性质改变为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的,以及机动车转出和进口机动车转入本市的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其他机动车任选分所办理。

(三)在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花乡)办理交易的旧机动车,可以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管所办公窗口办理。

六、办理时限

在本市范围内办理转移登记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机动车转出或转入本市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收费

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7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

八、其他规定

(一)办理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转入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电车、轮式自行机械、挂车除外。

对申请办理京A号牌摩托车在本市范围内转移或者转入的,应当提交已注销或者转出车辆的证明。

对市财政局控办范围内的单位申请载客汽车在本市范围内转移或者转入的,应当提交控办证明。

(三)本市转出的机动车因不符合转入地依法制定的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而退回本市的,应当凭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证明予以接收,恢复档案和计算机信息。

(四)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办理转移登记,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九、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身份证明是指: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6.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7.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8.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是指: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8.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三)住所是指:

1.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2.个人的住所为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

补(换)领、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或者更正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办理地点

(一)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任选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

(二)办理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可以到车辆管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其中,载货汽车、京B号牌摩托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还可以任选分所办理;

(三)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任选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

三、办理时限

(一)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

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取10元/证。

五、提交的资料

(一)办理补领、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在对车辆进行查验完毕后,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4、属于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原件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二)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身份证明是指: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6、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7、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8、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住所的地址是指:

1、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2、个人的住所为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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