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二手车问答 二手车问答

涪陵半挂牵引车二手车转让价格,涪陵半挂牵引车二手车转让

tamoadmin 2024-05-31 人已围观

简介1.半挂牵引车征收车船税吗2.买卖二手车过户需要驾驶证吗1.年限平均法(特点: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的折旧额是相等的) 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公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

1.半挂牵引车征收车船税吗

2.买卖二手车过户需要驾驶证吗

涪陵半挂牵引车二手车转让价格,涪陵半挂牵引车二手车转让

1.年限平均法(特点: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的折旧额是相等的)

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公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 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公式: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公式: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半挂牵引车征收车船税吗

半挂牵引车更换机油一般价格是在200--300元左右:

1、使用适当等级的机油,定期(每5000公里)更换机油和滤芯;

2、每2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清器,每30000公里清洁燃油系统,每30000公里更换燃油滤芯,每30000公里)保养水箱的冷却网,每40000公里更换火花塞;

3、新车旧车的发动机都应该做保养,因为发动机是汽车最重要的部位。

百万购车补贴

买卖二手车过户需要驾驶证吗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车辆、船舶的含义如下:半挂牵引车,是指装备有特殊装置用于牵引半挂车的商用车。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商用车划分为客车和货车。其中,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每辆每年税额为480元至1440元;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按整备质量每吨每年税额为16元至120元。因此,半挂牵引车应按照货车计征车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二手车过户需要驾驶证。汽车过户所需材料和证件如下:

一、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二、所需证件:?

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卡/发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八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车辆的使用性质、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进行审查。

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百度百科-车辆过户

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文章标签: # 机动车 # 规定 # 折旧率